流動廣告<08036> - 業績公告 (年度,2002/2003,摘要) 流動廣告有限公司 於 24/06/2003 公布: (證券代號 :08036) 年結日 :31/03/2003 貨幣 :港元 核數師報告 :保留意見 季度報告如經審閱, 其審閱者為 :核數師及審核委員會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 一併閱覽。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已經審核) (已經審核) 本期間 對上一個同期期間 由 01/04/2002 由 01/04/2001 至 31/03/2003 至 31/03/2002 $'000 $'000 營業額 : 35,485 32,865 營業盈利/(虧損) : (260,396) (100,222) 財務費用 : (2,576) (207) 應佔聯營公司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之盈利/(虧損) : (253,069) (100,429)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不適用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 基本 (元) : (港元 0.25) (港元 0.81) 攤薄 (元) : 不適用 不適用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之盈利/(虧損) : (253,069) (100,429) 末期股息 (每股) : 無 無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請註明) : 不適用 不適用 末期股息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股息應付日期 : 不適用 (-) 股東大會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本期間之其他分派 : 無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公司代表 流動廣告有限公司 簽署 : 姓名 : 陳狄強 職位 : 公司秘書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資料 (「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深知與 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有遺漏任何 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董事知道聯交所對有關資料 概無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蒙受的一切 損失而對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1) 營業額及經營業績 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營業額來自提供戶外視聽媒體業務之 廣告銷售收入、雜誌出版及廣告收入以及來自互聯網廣告及顧問收入。 截至二零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營業額來自雜誌出版及廣告收入、互 聯網廣告及顧問收入以及電子商貿收入。 本集團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持續經營業務及已終止業務 之分析,連同二零零二年同期之比較數字載列如下: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持續經營業務 已終止業務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營業額 35,039 - 446 32,865 經營虧損 (257,136) - (3,260) (100,222) ================= ================= 繼於二零零二年五月出售從事雜誌出版及廣告業務之附屬公司後,雜誌出版及 廣告業務環節已被視作已終止經營之業務。 本集團亦已於二零零三年三月終止經營該等從事電子商貿及互聯網廣告及顧問 業務之附屬公司。於完成出售之後,電子商貿及互聯網廣告及顧問業務已被視 作已終止經營之業務。 2) 稅項 由於本集團於本年度錄得稅項虧損,故並無為香港利得稅作出撥備。 由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於本年度並無錄得任何其他司法權區之應課稅溢 利,故並無於財務報表內為其他司法權區之稅項作出撥備。 3) 股份合併 根據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之特別決議案,本公 司藉增設 95,000,000,000股每股面值港幣0.0001元之股份,將其法定股 本由港幣500,000元增至港幣10,000,000元,並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四 日起,將本公司股本由每20股每股面值港幣0.0001元的已發行及未發行股份合 併為1股每股面值港幣0.002元之股份。 4) 每股虧損 每股基本虧損乃根據本年度虧損約港幣253,069,000元(二零零二年: 港幣100,429,000元),以及按年內已發行普通股之經調整加權平均數 1,017,236,917股(二零零二年:經調整股數123,401,300股)計算,並就本公司 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四日進行之股份合併的影響作出調整。 由於行使購股權及認股權證會令兩個年度之每股虧損減少,因此計算每股 攤薄虧損時並無假設購股權及認股權證已獲行使。 5) 末期股息 本公司董事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二零零二年:無)。 6) 核數師之意見 於二零零二年四月,本集團收購 Fortune Impact Limited 之全部權益, 而該公司乃於香港及中國兩地經營戶外視聽媒體業務,總代價為港幣 250,000,000元,支付方式為以每股股份作價港幣0.016元發行本公司 15,625,000,000股每股面值港幣0.0001元之新股份(於二零零二年 五月進行每20股合併為1股之股份合併前)。是項交易須符合香港會計師公會 頒佈之會計實務準則第30號(「會計實務準則第30號」)所界定之反向收購 定義,據此,本公司之附屬公司 Fortune Impact Limited 應被視作收購人而本公 司則被視作一間附屬公司。 除未能遵照上文所述之會計實務準則第30號將收購 Fortune Impact Limited一事視作一項反向收購外,財務報表真實公平地反映出本集團 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及本集團截至該日止年度之虧損及 現金流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