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縱連網<08107> - 業績公告 合縱連網控股有限公司於10/11/2003公布: (證券代號: 08107) 年度: 31/12/2003 貨幣: 港元 核數師報告: 不適用 中期報告如經審閱, 其審閱者為: 審核委員會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一併閱覽。 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本期間 上一段相應期間 由 01/01/2003 由 01/01/2002 附註 至 30/09/2003 至 30/09/2002 (千 ) (千 ) 營業額 : 29,377 42,653 經營溢利/(虧損) : (31,226) (59,311) 財務費用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聯營公司之溢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溢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 之溢利/(虧損) : (29,274) (56,582)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不適用 %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基本(元) : (0.0056) (0.0107) ─攤薄(元) : 不適用 不適用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 之溢利/(虧損) : (29,274) (56,582) 第三季股息 : 不適用 不適用 (每股)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 不適用 不適用 請註明) 第三季股息 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股息應付日期 : 不適用 股東(-)大會 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本期間 : 不適用 之其他分派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公司代表 合縱連網控股有限公司 姓名:譚威強 職位:董事兼行政總裁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 資料(「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 深知與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 有遺漏任何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董事知道聯交所 對有關資料概無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 蒙受的一切損失而對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備註: 1. 呈報基準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之未經審核簡明財務報表已按照 香港會計師公會(「會計師公會」)所發出之會計實務準則(「會計 實務準則」)第25條之「中期財務報告」、香港公認之會計準則、香 港公司條例之披露規定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創業板證券上市規 則而編製。 此未經審核簡明財務報表應與二零零二年年度財務報表一同參閱。 除本集團因採納會計師公會所發出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或以後之會 計年度生效的會計實務準則第12條之「所得稅」及會計實務準則第34 條(經修訂)之「僱員福利」而改變若干會計政策外,編製此簡明財 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所採用者一致。 2. 營業額 營業額來自提供連接互聯網基幹、伺服器代管及託管、其他增值服務 及設備和軟件銷售之收入。 3. 就固定資產作出或撤銷減值虧損 根據管理層近期為二零零三年第二季度業績報告作出調整後的預測顯 示,本集團在香港的數據中心業務的經濟表現並不符合原初預期,因 此重新作出分析,並評估資產的可用價值,以決定需否為相關資產作 出額外減值。根據評估結果,本集團於本期間就香港數據中心業務的 固定資產確認額外7,300,000港元減值虧損,董事認為該等資產於隨 後的可用價值並無重大改變。 本集團於二零零二年終止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北京數據中 心之業務。於二零零二年所列出之金額乃為北京數據中心業務的資產 所作出的減值虧損或撤銷的減值虧損。截至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止 九個月,此於北京之終止業務並無重大業績及現金流量,而於二零零 三年九月三十日,此業務亦無重大資產或負債。 4. 稅項 由於本集團於截至二零零三年及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在香 港並無應課稅溢利,故並無作出香港利得稅撥備。 本集團於北京的附屬公司(「北京附屬公司」)應就法定財務報表中 的應稅收入繳納中國企業所得稅,並根據相關的所得稅法進行調整。 由於北京附屬公司於截至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並無應稅收 入,故本集團並未就中國企業所得稅作出撥備。 本集團並無記錄遞延稅項資產,主要由於不肯定由香港業務所帶來的 約120,000,000港元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08,000,000港 元)的稅項虧損而引致之遞延稅項資產將於可見將來收回。稅項虧損 尚待香港稅務局同意,而此等稅項虧損並無期限。 5. 每股虧損 每股基本虧損乃根據本集團於二零零三年及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止 九個月之未經審核股東應佔綜合虧損淨額及於該等期間內已發行之 5,267,374,610股計算。 由於若在截至二零零三年及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所 有潛在可攤薄證券進行轉換,其影響為反攤薄,因此並無呈列每股攤 薄虧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