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利果汁<08259> - 業績公告 (第一季,2004,摘要) 煙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於 13/05/2004 公布: (證券代號: 08259 ) 年結日 :31/12/2004 貨幣 :人民幣 核數師報告 :不適用 第一季度 報告如經審閱, 其審閱者為 審核委員會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 一併閱覽。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本期間 對上一個同期期間 由 01/01/2004 由 01/01/2003 至 31/03/2004 至 31/03/2003 $'000 $'000 營業額 : 136,408 72,907 營業盈利/(虧損) : 36,330 19,390 財務費用 : (4,331) (2,636) 應佔聯營公司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之盈利/(虧損) : 30,069 16,125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86.47%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 基本 (元) : 人民幣 0.02 人民幣 0.01 攤薄 (元) : 不適用 不適用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0 0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之盈利/(虧損) : 30,069 16,125 第一季度股息 (每股) : 無 無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請註明) : 不適用 不適用 第一季度股息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股息應付日期 : 不適用 (-) 股東大會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本期間之其他分派 : 無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 包括首尾兩天) 公司代表 煙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簽署 : 姓名 : 林耀庭 職位 : 公司秘書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資料 (「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深知與 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有遺漏任何 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 董事知道聯交所對有關資料概無 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蒙受的一切損失而對 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1. 背景資料 本公司於一九九六年三月三十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山 東省煙台以中外合資企業方式成立。 本公司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准,本公司的法律形式於二零零 一年六月二十六日由中外合資企業更改為中外股份有限公司,註 冊股本總額為人民幣113,880,000元,分為113,880,000股每股 面值人民幣1元的股份。 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二日,本公司新發行的38,000,000股每股 面值人民幣1元的普通股開始在聯交所創業板買賣。 2. 業務回顧 業務回顧 本集團主要從事產銷濃縮蘋果汁。本集團的業務目標為成為中美兩 地生產濃縮蘋果汁業及其他濃縮蔬果汁業之翹楚,擁有昭著品牌。 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本集團的營業額增加至人 民幣136,408,000元,較二零零三年同期為人民幣72,907,000元 增長約87.10%。本集團的營業額主要來自產銷濃縮蘋果汁、濃縮梨 汁、蘋果香精及相關產品。 相比二零零三年同期,本集團的營業額增加主要是由于銷售濃縮蘋 果汁的收入增加。董事相信,本集團產品優質,因此于二零零四年 刺激了顧客的需求。 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本集團銷售費用為 17,988,000元,比去年同期的人民幣8,415,000元高9,573,000 元。本集團之銷售費用主要包括運輸費用,出口檢驗費及推廣費 用。銷售費用上升主要是海運費隨銷量的上升而增加造成的。 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本集團的一般行政費用為 人民幣3,816,000元,比去年同期的人民幣1,969,000元高 1,847,000元,主要是徐州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於二零零三年八 月開業所致。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本集團淨利 潤增加至人民幣30,069,000元,比二零零三年同期為人民幣 16,125,000元上升約86.47%。 3. 稅項 在無任何稅務減免或優惠下,本公司適用之中國企業所得稅稅率為 24%。根據中國有關稅務規則及規例,當本公司之出口銷售額達其 總銷售額70%或以上,則本公司該年之中國所得稅可獲減半。根據 本公司於過往年度之銷售紀錄及二零零四年第一季之銷售額,本公 司預期其可達上述規定,並可於二零零四年之中國所得稅可獲50% 減免。此稅項優惠政策須獲當地稅務機關批准。 在美國經營的子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美國稅法規定下現行稅 率。 在中國的其他子公司在無任何稅務減免或優惠下,適用之中國企業 所得稅稅率為15%至33%。根據中國有關稅務規則及規例,該等子 公司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 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4. 每股盈利 根據本公司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以及H 股及發起人類別股東大會通過之決議案以及相關政府機關之批 准,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之發起人股及H股將分 別拆細為10股每股面值人民幣0.10元之發起人股及H股(「股份 拆細」),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每股基本盈利按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之未經審 核股東應佔溢利人民幣30,069,000元(二零零二年:人民幣 16,125,000元)及期內已發行股份加權平均數1,518,800,000 股(二零零三年:1,138,800,000股)計算,猶如股份拆細已於 呈報期內生效。 由於截至二零零四年及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並無潛 在攤薄普通股,因此並無呈列每股攤薄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