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達興藥業股份<08067> - 業績公告 (第一季,2004,摘要) 長春達興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於 13/5/2004 公布: (證券代號: 08067 ) 年結日 :31/12/2004 貨幣 :人民幣 核數師報告 :不適用 第一季度 報告如經審閱, 其審閱者為 審核委員會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 一併閱覽。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本期間 對上一個同期期間 由 01/01/2004 由 01/01/2003 至 31/03/2004 至 31/03/2003 $'000 $'000 營業額 : 21,521 20,778 營業盈利/(虧損) : 10,993 10,730 財務費用 : (1,127) (302) 應佔聯營公司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之盈利/(虧損) : 9,866 10,428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5.39%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 基本 (元) : 人民幣 0.018 人民幣 0.019 攤薄 (元) : 不適用 不適用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之盈利/(虧損) : 9,866 10,428 第一季度股息 (每股) : 無 無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請註明) : 不適用 不適用 第一季度股息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股息應付日期 : 不適用 (-) 股東大會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本期間之其他分派 : 無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 包括首尾兩天) 公司代表 長春達興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簽署 : 姓名 : 邱榮耀 職位 : 合資格會計師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資料 (「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深知與 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有遺漏任何 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 董事知道聯交所對有關資料概無 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蒙受的一切損失而對 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1. 組織與業務 本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根據有關之中國公司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國」)註冊成立為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自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起在 創業板上市。 本公司之主要業務一直為在中國生產及銷售藥物。 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七日,本公司與其主要股東長春市寬城制藥廠共同組建 長春中大保健品公司,投資額分別為人民幣600,000元及400,000元, 占注冊資金的60%及40%。 長春中大保健品公司之主要業務為制造及銷售保健藥品。 2. 主要會計政策 於編制未經審核業績時所採納之主要會計政策遵照香港一般採納會計準則及由 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會計準則。 3. 營業額 營業額指扣除增值稅以及退貨及折扣後已售貨品之發票值。 本集團之營業額及經營溢利全部來自在中國銷售產品。 因此,並未提供有關按業務或地區劃分之分折。 4. 稅項 中國所得稅乃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和法規計算。適用所得稅率為15% (2002: 15%) 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本公司已注冊為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司 ,從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起,首個注冊後獲利年度起計 兩個年度免繳企業所得稅,並於隨後三年寬減50%稅率。附屬公司 長春中大保健品有限公司于期內並無開展業務。因此,並無應課稅溢利及 並無就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提撥中國所得稅。 5. 每股盈利 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之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期間未經審核 股東應佔溢利人民幣9,866,000元(二零零三年:人民幣10,428,000元) 及期內已發行加權平均股數約561,000,000股(二零零三年: 561,000,000股) 計算。 6. 股息 董事會建議不派付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 之中期股息(二零零三年: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