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科技<08135> - 業績公告 (第三季,2004,摘要) 成都托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 11/11/2004 公布: (證券代號: 08135 ) 年結日 :31/12/2004 貨幣 :人民幣 核數師報告 :不適用 第三季度 報告如經審閱, 其審閱者為 審核委員會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 一併閱覽。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本期間 對上一個同期期間 由 01/01/2004 由 01/01/2003 至 30/09/2004 至 30/09/2003 $'000 $'000 營業額 : 11,725 17,643 營業盈利/(虧損) : (54,559) (4,790) 財務費用 : (21) (6) 應佔聯營公司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之盈利/(虧損) : (52,151) (4,032)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不適用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 基本 (元) :(人民幣 0.0772) (人民幣 0.006) 攤薄 (元) : 不適用 不適用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之盈利/(虧損) : (52,151) (4,032) 第三季度股息 (每股) : 無 無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請註明) : 不適用 不適用 第三季度股息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股息應付日期 : 不適用 (-) 股東大會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本期間之其他分派 : 無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 包括首尾兩天) 公司代表 成都托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簽署 : 姓名 : 李正彬 職位 : 執行董事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資料 (「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深知與 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有遺漏任何 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 董事知道聯交所對有關資料概無 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蒙受的一切損失而對 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1) 編製基準及主要會計政策 本集團未經審核業績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會計標準及聯交所創業板 證券上市規則之披露規則編製。 於編製賬目時所採用的主要會計政策與本集團於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全年財務報表中所採用者一致。 往年度,本集團首次採納新訂之會計準則第12號構成會計政策之變動並已追 溯應用,故遞延稅項及其相關的比較數字已重列以符合經修訂之政策。於 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之期初保留盈餘及評估增值分別增加約 人民幣7,683,000元及減少人民幣5,923,000元,及截至 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及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虧損 分別約減少人民幣252,000元及增加人民幣29,000元。 (2) 企業擔保之損失撥備 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三日,本集團提供了一個企業擔保予中國工商銀行成都 市濱江支行使一位關連人士托普集團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托普集團」) 獲得一筆最高額達人民幣30,000,000元的銀行借款。本集團 沒有為該企業擔保與托普集團訂立合同及設定擔保條款。於二零零四年三月, 中國工商銀行成都市濱江支行進行起訴托普集團及本公司;追討本公司 的擔保尚未償還的銀行借款約人民幣30,000,000元及其連帶利息。 目前,該訴訟尚未開庭審理。本集團已於二零零四年第三季度報告為該擔保作 損失撥備約人民幣30,576,000元,因而本集團的期間股東應佔虧損 進一步擴大。 (3) 每股虧損 截至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及三個月每股基本虧損是根據股東應佔 虧損分別約人民幣52,151,000元及人民幣6,144,000元 (截至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及三個月:分別約人民幣 4,032,000元及人民幣2,610,000元)及截至二零零四年 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及三個月內已發行股份加權平均數 676,000,000股(截至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及 三個月內:676,000,000股)計算。 由於本公司於相關期間內並無潛在攤薄股份,故並未計算每股攤薄虧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