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源集團<08042> - 業績公告 (第三季,2004,摘要) 玖源生態農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於 12/11/2004 公布: (證券代號: 08042 ) 年結日 :31/12/2004 貨幣 :人民幣 核數師報告 :不適用 第三季度 報告如經審閱, 其審閱者為 審核委員會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 一併閱覽。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本期間 對上一個同期期間 由 01/01/2004 由 01/01/2003 至 30/09/2004 至 30/09/2003 RMB'000 RMB'000 營業額 : 308,885 214,459 營業盈利/(虧損) : 27,662 22,448 財務費用 : (5,285) (4,237) 應佔聯營公司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之盈利/(虧損) : 20,284 18,270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11.02%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 基本 (元) : 人民幣 0.0483 人民幣 0.0528 攤薄 (元) : 不適用 不適用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之盈利/(虧損) : 20,284 18,270 第三季度股息 (每股) : 無 無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請註明) : 不適用 不適用 第三季度股息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股息應付日期 : 不適用 (-) 股東大會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本期間之其他分派 : 無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 包括首尾兩天) 公司代表 玖源生態農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簽署 : 姓名 : 馮偉成 職位 : 公司秘書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資料 (「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深知與 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有遺漏任何 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 董事知道聯交所對有關資料概無 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蒙受的一切損失而對 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1. 編製基準 未經審核業績乃按香港普遍接納的會計原則編製,編製未經審核業績所採用的 主要會計政策與編製本公司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財務 報表所採納者一致。 本集團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就本公司股份在聯交所創業板上市重組架構。根 據會計實務準則第27號「集團重組的會計處理」,本集團截至二零零三年九月 三十日止九個月的業績乃按合併會計基準編製,猶如本集團現有架構於該期間 一直存在。 2.營業額 營業額指於該九個月期間,在扣除退貨、折扣及增值租(倘適用)後,就所出售 的化學製品及化學肥料而已收及應收的款項淨額。本集團視化學製品及化學肥 料為單一業務分類。本集團的收入主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 營業額包括下列製品: 截至二零零四年 截至二零零三年 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 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BB肥料 126,820 68,401 碳酸鈉 57,513 53,506 氯化銨 29,298 29,107 尿素 88,773 58,419 氨 6,481 5,026 ------- -------- 308,885 214,459 ======= ======== 3. 稅項 本集團並無就開曼群島、英屬處女群島或香港的利得稅提撥準備,原因是本集 團於截至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並無產生自或源自該等司法權區的應 課稅溢利。 成都玖源化工有限公司及成都玖源複合肥有限公司於中國成立為外國投資企業 ,兩者均於二零零四年獲豁免繳納50%企業所得稅。兩公司於二零零四年之企 業所得稅稅率為7.5%。根據中國有關稅務規例經當地稅務局核准,成都玖源化 工有限公司可就購自中國企業(為本地機器設備供應商及與本集團並無關連)若 干機器設備成本的40%,於支出中扣減企業所得稅。因此,成都玖源化工有限 公司於二零零三年並無企業所得稅撥備。 德州玖源複合肥有限公司於截至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並無應課 稅溢利。 損益賬目內的稅項指企業所得稅撥備及遞延稅項負債變動淨額。 4. 每股盈利 每股盈利乃根據有關期間的未經審核溢利及加權平均股數截至二零零四年九月 三十日止九個月約420,264,000股普通股(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 345,700,000股)及截至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的420,791,000 股(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409,600,000股)而計算。由於本公司於上述期 間並無潛在攤薄股份,故並無呈列每股攤薄盈利。 4. 股息 董事局並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的中期息(二零零三 年九月三十日: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