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新國際<08260> - 業績公告 (第二季,2005,摘要) 環新國際有限公司 於 10/08/2005 公布: (證券代號: 08260 ) 年結日 :31/12/2005 貨幣 :港元 核數師報告 :不適用 第二季度 報告如經審閱, 其審閱者為 :審核委員會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 一併閱覽。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本期間 對上一個同期期間 由 01/01/2005 由 01/01/2004 至 30/06/2005 至 30/06/2004 $'000 $'000 營業額 : 268,665 220,966 營業盈利/(虧損) : 60,802 57,008 財務費用 : 0 0 應佔聯營公司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之盈利/(虧損) : 40,730 38,337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6.24%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 基本 (元) : 港元 0.0489 港元 0.0479 攤薄 (元) : 港元 0.0459 港元 0.0449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之盈利/(虧損) : 40,730 38,337 第二季度股息 (每股) : 無 無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請註明) : 不適用 不適用 第二季度股息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股息應付日期 : 不適用 (-) 股東大會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本期間之其他分派 : 無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 包括首尾兩天) 公司代表 環新國際有限公司 簽署 : 姓名 : Rudi Zulfian 職位 : 董事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資料 (「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深知與 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有遺漏任何 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 董事知道聯交所對有關資料概無 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蒙受的一切損失而對 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 資料(「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 深知與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 沒有遺漏任何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董事知道聯 交所對有關資料概無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 責任及蒙受的一切損失而對聯交所作出賠償。 1. 編製基準及會計政策 此等財務報表已根據香港公認會計原則及遵照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會計 準則按歷史成本常規法編製。 於二零零四年,香港會計師公會新頒佈及修訂多項及香港會計準則及香港財務 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該等準則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 或之後的會計期間生效。採納該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並未對本集團之 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影響。 2. 營業額 本集團主要從事可可豆貿易。營業額指於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個月內已售貨品之發票價值。 3. 股東應佔溢利 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期間,股東應佔溢利約40,730,000港元。 4.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據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股東應佔日溢利 40,730,000港元(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38,337,000港元)及期內已 發行股份832,707,182股(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800,000,000股)股份計算。 每股攤薄盈利乃根據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股東應佔溢利 40,730,000港元(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38,337,000港元)及期內 已發行股份886,467,182股(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854,000,000股)股份計算。 5.建議於主板介紹上市 誠如本公司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之公佈所詳述,本公司現建議透過介紹方 式將其股份於主板上市(「建議介紹上市」)。本公司亦已知會聯交所,待 (其中包括)建議介紹上市申請獲批准後,其有意自願撤銷股份於創業板之 上市地位(「建議撤銷」)。本公司知悉並不能保證將取得聯交所批准建議 撤銷及建議介紹上市。所有股東及有意投資者務請注意,建議之推行須待 達成所載條件後,方可作實,故不一定生效。因此,建議撤銷及建議介紹 上市不一定進行。 6.中期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股息 (二零零四年: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