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實業科技<08091> - 業績公告 環球實業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於11/11/2005公布: (證券代號: 08091) 年度: 31/03/2006 貨幣: 港元 核數師報告: 不適用 中期報告審核者為: 審核委員會及核數師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一併閱覽。 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本期間 上一段相應期間 由 01/04/2005 由 01/04/2004 附註 至 30/09/2005 至 30/09/2004 (千 ) (千 ) 營業額 : 1,582 2,433 經營溢利/(虧損) : (4,090) (4,179) 財務費用 : (211) (29) 應佔聯營公司之溢利/(虧損) : (209) 220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溢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 之溢利/(虧損) : (4,136) (3,708)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不適用 %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基本(元) : (0.0062) (0.0055) ─攤薄(元) : 不適用 不適用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 之溢利/(虧損) : (4,136) (3,708) 第二季股息 : Nil Nil (每股)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 不適用 不適用 請註明) 第二季股息 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股息應付日期 : 不適用 股東(-)大會 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本期間 : 不適用 之其他分派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公司代表 環球實業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姓名:杜北林 職位:公司秘書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 資料(「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 深知與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 有遺漏任何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董事知道聯交所 對有關資料概無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 蒙受的一切損失而對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1. 編製基準 本公司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二零零零年修訂版)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在開曼群 島註冊成立為一家受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股份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在聯交所 創業板上市。 此中期財務報告之編製乃按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會計實務 準則(「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三十四號“中期財務報告”及聯交所創業板證券上市 規則所訂明之披露規定。 未經審計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包括了本公司及附屬公司的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在此未 經審計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的編製中,已排除了所有重大集團內部交易及結餘。 2. 會計政策 上述呈列之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未經審計)之編製乃按照香港普遍接納之主要會計政策 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和方法與截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集 團年度財務報表內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和方法相符,惟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除外,此報告 準則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開始生效。香港會計師公會為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的國 際財務報告準則(此準則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及以後開始之財務年度生效)相符,已經 頒佈了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相關條款如下: 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一號 財務報表之呈報 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七號 現金流動表 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八號 會計政策、會計估計更改及錯誤更正 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十號 結算日後事項 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十二號 利得稅 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十六號 物業、機器及設備 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十七號 租賃 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十八號 收入 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十九號 僱員福利 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二十一號 匯率變更之影響 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二十四號 關連方披露 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二十七號 綜合及獨立財務報表 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二十八號 於聯營公司的投資 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三十二號 財務工具:披露及呈報 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三十六號 資產減損 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三十八號 無形資產 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三十九號 財務工具:確認及計量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二號 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三號 業務合併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二號的採用導致了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的財務政策發生變化。在此 之前,向僱員提供購股權並不會導致收益表產生支出項。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二號的 規定,本集團應當在收益表中將購股權成本為支出費用。 董事認為,授予本集團僱員的購股權相當於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然而,由於自二零零二 年十一月七日以後並無任何購股權授出,也並無任何購股權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尚未全 部歸屬,因此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二號的規定並不適用於本集團未行使的購股權。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三號, 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三十六號及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三十八 號的採用導致了計算商譽的會計政策產生了變化。在此之前,商譽是: (a) 在不超過二十年期限的直線基礎上進行攤銷;及 (b) 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減值評估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三號中的條款: (a) 本集團停止了商譽攤銷;及 (b) 每年度檢查商譽是否減值,及是否有減值的[象。 本集團已根據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三十八號的規定對有效存在的無形資產進行重估。該 等重估並未導致任何 調整。 新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其他條款的採納並未導致集團財務政策的實質改變,新的香港財 務報告準則的適用未對本期及此前的會計期間產生任何實質影響。 3. 營業額 營業額指提供企業解決方案服務、系統集成及相關諮詢服務所確認之收益減營業稅、增 值稅及售貨發票淨值。 4. 每股虧損 期內,每股虧損乃根據下列數據計算: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 六個月 三個月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用以計算每股基本虧損之期間虧損 (千港元) 4,136 3,708 1,999 1,975 就計算每股基本虧損 而言之已發行股份 之加權平均數 (股) 668,198,858 668,198,858 668,198,858 668,198,858 期內,本公司仍未行使之購股權對每股基本虧損而言為反攤薄性,因此並無呈列每股全 面攤薄虧損之金額。 5. 中期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派發截至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中期股息(二零零四年: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