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新國際<08260> - 業績公告 (第三季,2005,摘要)

環新國際有限公司 於 11/11/2005 公布:
(證券代號: 08260 )

年結日                                  :31/12/2005
貨幣                                    :港元
核數師報告                              :不適用
第三季度 報告如經審閱, 其審閱者為        審核委員會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
一併閱覽。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本期間  對上一個同期期間
                                           由 01/01/2005     由 01/01/2004
                                           至 30/09/2005     至 30/09/2004
                                                   $'000             $'000

營業額                                  :       507,430           417,079
營業盈利/(虧損)                         :       123,270            95,311
財務費用                                :             0                 0
應佔聯營公司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之盈利/(虧損)   :        82,376            64,157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28.40%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
         基本 (元)                      :    港元 0.0941       港元 0.0802
         攤薄 (元)                      :    港元 0.0886       港元 0.0751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之盈利/(虧損)         :        82,376            64,157
第三季度股息 (每股)                     :             無                無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請註明)          :         不適用            不適用
第三季度股息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股息應付日期                            :         不適用
(-) 股東大會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本期間之其他分派                        :             無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 包括首尾兩天)
公司代表
環新國際有限公司

簽署 :
姓名 : Rudi Zulfian
職位 : 董事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資料
(「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深知與
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有遺漏任何
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 董事知道聯交所對有關資料概無
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蒙受的一切損失而對
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本公司於本業績公佈日期之董事(「董事」)謹此共同及個
別對本業績公佈所載資料(「資料」)之準確性承擔全部責
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知及所信資
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且無誤導成份,本業績
公佈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以致當中所載之資料不準確
或含有誤導成份。董事知悉聯交所概不就資料承擔任何責
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資料而產生或與資料有關而招致之
所有責任及所有損失,向聯交所作出彌償保證。
	
1. 呈報基準及會計政策
此等財務報表是根據香港公認之會計原則編製,符合香港
會計師公會發出之會計準則,並且是根據歷史成本慣例編
製。
	
於二零零四年,香港會計師公會發出多項新訂及經修訂之
香港會計準則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
則」),該等準則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會計
期間生效。採納此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本集團之經營業
績及財務狀況並無重大影響。
	
2. 營業額
本集團主要從事買賣可可豆。營業額指於截至二零零五年
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出售貨物之發票值。
	
3. 股東應佔溢利
截至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之股東應佔溢利約為
82,376,000港元。
	
4.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是按截至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股
東應佔溢利82,376,000.00港元(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
64,157,000.00港元)及按期內已發行股份875,604,396股
(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800,000,000股)計算。
	
每股攤薄盈利是按截至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股
東應佔溢利82,376,000.00港元(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
64,157,000.00港元)及按期內已發行股份929,364,396股
(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854,303,030股)計算。
	
5.轉往主板
如本公司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刊發之公佈中所述,本
公司現正建議透過介紹上市之形式將股份在主板上市(「建
議介紹上市」)。本公司亦已通知聯交所其自願撤銷股份在
創業板之上市地位(「建議撤銷」)之意願,惟須待(其中
包括)建議介紹上市之申請獲批准,方可作實。本公司明
白不能保證可獲聯交所批准建議撤銷及建議介紹上市。本
公司務請所有股東及有意投資之人士注意,此等舉措須視
乎所列之條件是否獲得達成而定,因此不一定會生效。因
此,建議撤銷及建議介紹上市不一定會進行。
	
6. 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就截至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派付
股息(二零零四年: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