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娛樂<08118> - 業績公告 (第三季,2005/2006,摘要) 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於 14/02/2006 公布: (證券代號: 08118 ) 年結日 :31/3/2006 貨幣 :港元 核數師報告 :不適用 第三季度 報告如經審閱, 其審閱者為 :審核委員會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 一併閱覽。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本期間 對上一個同期期間 由 01/04/2005 由 01/04/2004 至 31/12/2005 至 31/12/2004 $'000 $'000 營業額 : 225,694 10,762 營業盈利/(虧損) : (64,892) (6,917) 財務費用 : (1,395) (940) 應佔聯營公司之盈利/(虧損) : 0 0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盈利/(虧損) : 0 0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之盈利/(虧損) : (35,580) (7,857)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不適用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 基本 (元) : (港元 0.1509) (港元 0.0432) 攤薄 (元) : (港元 0.1509) 不適用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0 0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之盈利/(虧損) : (35,580) (7,857) 第三季度股息 (每股) : 無 無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請註明) : 不適用 不適用 第三季度股息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股息應付日期 : 不適用 (-) 股東大會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本期間之其他分派 : 無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 包括首尾兩天) 公司代表 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簽署 : 姓名 : 郭子健 職位 : 公司秘書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資料 (「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深知與 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有遺漏任何 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 董事知道聯交所對有關資料概無 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蒙受的一切損失而對 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1. 編製基準 未經審核綜合業績乃根據香港普遍採納之會計原則而編製,並符合香港 會計師公會頒佈之會計準則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 之適用披露規定。 除下文所述者外,編製未經審核綜合業績所採用會計政策與截至二零零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用者貫徹一致。 於本期間,本集團首次採用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多項新訂香港財務申報 準則(「香港財務申報準則」)、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 詮釋(以下統稱「新訂香港財務申報準則」),該等準則於二零零五年 一月一日或以後開始之會計期間生效。採用新香港財務申報準則,導致收 益表、資產負債表及股本變動表的呈報方式有變,特別是少數股東權益的 呈報方式有所變動,且有關呈報方式變動已追溯應用。 業務合併 於本期間,本集團採納香港財務申報準則第3號「業務合併」,有關準則 適用於協議日期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後之業務合併。採納香港財務 申報準則第3號對本集團之主要影響概述如下: 商譽 就早前於資產負債表撥充資本的商譽而言,本集團已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 起終止攤銷商譽,有關商譽將最少每年檢測有否出現減值。二零零五年一月 一日後的收購所產生商譽按成本減經初步確認後累積減值虧損(如有)計算。 由於是項會計政策變動,本期間並無扣除任何商譽攤銷。二零零四年的比較 數字並無重列。 於本期間,本集團亦應用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匯率變動的影響」,該準則 規定海外業務商譽須列作資產及負債處理,並按各結算日的收市匯率換算。 之前,收購海外業務產生的商譽按各結算日的過往匯率呈報。按照香港會計 準則第21號有關過渡條文,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前的收購所產生商譽視作 本集團非貨幣外幣項目處理。因此,並無作出前期調整。 採納香港財務申報準則第3號對現有或過往會計期間業績之編製及呈報並無 重大影響。 金融工具 於本期間,本集團應用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及計量」。 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一般不會按追溯基準確認、剔除確認或計算財務資產及負債。採納香港會計 準則第39號產生的主要影響概述如下: 債務及股本證券以外之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 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起,本集團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的規定,將債務 及股本證券(過往不屬會計實務準則第24號範圍內)以外之財務資產及財務 負債分類及計算。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財務資產分類為「按公平價值 計入溢利或虧損的財務資產」、「可供出售財務資產」、「貸款及應收款項」 或「持至到期財務資產」。財務負債一般分類為「按公平價值計入溢利或 虧損的財務負債」或「按公平價值計入溢利或虧損的財務負債以外的財務 負債(「其他財務負債」)」。「其他財務負債」以實際權益法按攤銷成本 列賬。採納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對現有或過往會計期間業績之編製及呈報 並無重大影響。 本集團並無提早採用以下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準則或詮釋(「詮釋」)。 本集團認為,採用該等準則或詮釋將不會對本集團財務報表造成重大影響。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經修訂) 資金披露 香港會計準則第19號(經修訂) 精算收益及虧損、集團規劃及披露 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經修訂) 預測集團內交易之現金流量對沖會計法 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經修訂) 公平值的選擇採用 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及香港 金融工具:確認、計量及保險合約 財務申報準則第4號(經修訂) - 財務擔保合約 香港財務申報準則第6號 礦產資源的勘探及評估 香港財務申報準則第7號 金融工具:披露 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 釐定安排是否包含租賃 詮釋第4號 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 解除運作、復原及環境修復基金產生 詮釋第5號 權益的權利 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 參與特殊市場-電機及電子設備廢料 詮釋第6號 處理的產生的負債 2. 營業額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集團之營業額包括: 銷售貨品 6,976 4,555 服務收入 7,676 6,207 電影許可權批授收入 211,042 - ---------- ---------- 225,694 10,762 ============ ============ 3. 每股虧損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之每股基本虧損,乃根據相應之 未經審核綜合權益股東應佔虧損約35,580,000港元( 截至二零零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7,857,000港元),及期內已發行股份 加權平均股數235,831,447股( 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九個月:181,864,175股)計算。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九個月之每股虧損已就將100股每股0.01港元之普通股合併為一股面值 1.00港元股份之股份合併作出調整。股份合併已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生效。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每股攤薄虧損之計算方法並無假設 於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內行使附屬公司存在之尚未行 使購股權,原因為行使該等購股權將減少每股虧損。於截至二零零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並無已發行購股權,故並無呈列每股攤薄虧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