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業節水<08280> - 業績公告 (第二季,2006,摘要) 新彊天業節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 於 20/07/2006 公布: (證券代號: 08280 ) 年結日 :31/12/2006 貨幣 :人民幣 核數師報告 :不適用 第二季度 報告如經審閱, 其審閱者為 :審核委員會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 一併閱覽。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本期間 對上一個同期期間 由 01/01/2006 由 01/01/2005 至 30/06/2006 至 30/06/2005 RMB '000 RMB '000 營業額 : 257,716 224,241 營業盈利/(虧損) : 33,233 29,576 財務費用 : (2,051) (1,749) 應佔聯營公司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之盈利/(虧損) : 26,128 23,454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11.40%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 基本 (元) : 人民幣 0.058 人民幣 0.074 攤薄 (元) : 不適用 不適用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之盈利/(虧損) : 26,128 23,454 第二季度股息 (每股) : 無 無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請註明) : 不適用 不適用 第二季度股息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股息應付日期 : 不適用 (-) 股東大會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本期間之其他分派 : 無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 包括首尾兩天) 公司代表 新彊天業節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 簽署 : 姓名 : 白偉強 職位 : 公司秘書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資料 (「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深知與 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有遺漏任何 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 董事知道聯交所對有關資料概無 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蒙受的一切損失而對 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1. 編製基準 本公司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為一間有限責任 公司。本公司配售H股後,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在創業板上市,其最 終控股公司為新疆天業(集團)有限公司,該公司乃於中國新彊註冊成立。 綜合財務報表載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之實體之財務報表。控制乃指本公司有 權管理一間實體的財務及經營之決策,以於其業務中獲取利益。 倘有需要,將對附屬公司之財務報表作出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本集團其他 成員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 本集團內公司間之所有交易、結餘、收入及開支均已於綜合賬目時撇銷。 綜合附屬公司資產淨值中的少數股東權益之金額,連同少數股東分佔合併之日 以來之權益變動。少數股東應佔之虧損,超逾少數股東於附屬公司之權益之部 分,於本集團之權益中扣除,惟按少數股東須承擔之具約束力責任且能作出額 外投資以抵償損失者為限。 2. 會計政策 編制此未經審計綜合財務業績所採用的會計政策與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財務報告所採用者一致。 3. 營業額 營業額按於截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就出售貨品所已收及應收代 價公平值,扣除退貨、撥備及增值稅以及長期合約所產生之收入計算. 4. 稅項 所得稅開支指現時應付稅項及遞延稅項之總和。 根據有關中國法規,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須繳付33%之中國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根據財稅字[2001]202號《關於西部大開發稅收 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就於中國西部主要從事於《當前國家重點鼓勵 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2000年修訂)》所規定之業務 (「規定業務」)(而此業務為經營收入帶來70%以上)之經營實體而言 ,該實體有權可享有特定稅項優惠。除業務不被視為規定業務的天業節水 工程安裝有限責任公司之外,組成本集團的實體符合此等規定,而在該等 實體在有關期間內將繼續符合此等規定之假設下,該等實體有權獲得以下 若干稅項優惠: 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七個年度,獲授減按15%的稅 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子公司甘肅省張掖市天業節水器材有限公司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 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獲授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子公司哈密天業紅星節水灌溉有限責任公司由二零零四年一 月一日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間,獲授減按15%的稅率繳納 企業所得稅。 本集團其他公司按33%繳付企業所得稅。 5. 每股基本盈利 截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據本公司股權 持有人所佔該期間之溢利,以及於該期間已發行股份之加權平均數 451,163,549股 (2005: 317,121,560 股)計算, 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幣 0.058元 (2005: 人民幣 0.07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