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大藥廠<08221> - 業績公告 (第二季,2006,摘要)


李氏大藥廠控股有限公司 於 11/08/2006 公布:
(證券代號: 08221 )

年結日                                  :31/12/2006
貨幣                                    :港元
核數師報告                              :不適用
第二季度 報告如經審閱, 其審閱者為       :核數師及審核委員會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
一併閱覽。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本期間  對上一個同期期間
                                           由 01/01/2006     由 01/01/2005
                                           至 30/06/2006     至 30/06/2005
                                                 HK$'000           HK$'000

營業額                                  :        19,392            19,408
營業盈利/(虧損)                         :        (1,294)              375
財務費用                                :          (274)             (239)
應佔聯營公司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之盈利/(虧損)   :        (1,661)              162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不適用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
         基本 (元)                      :   港元 (0.0048)       港元 0.0005
         攤薄 (元)                      :         不適用            不適用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之盈利/(虧損)         :        (1,661)              162
第二季度股息 (每股)                     :             無                無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請註明)          :         不適用            不適用
第二季度股息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股息應付日期                            :         不適用
(-) 股東大會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本期間之其他分派                        :             無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 包括首尾兩天)
公司代表
李氏大藥廠控股有限公司

簽署 :
姓名 : 李小芳
職位 : 主席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資料
(「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深知與
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有遺漏任何
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 董事知道聯交所對有關資料概無
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蒙受的一切損失而對
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1.編製基準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已按照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
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及創業板上市規則之披露規定而編製,
該等賬目已根據歷史成本法編製,並經租賃樓宇重估所修訂。
	
編製未經審核綜合中期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編製截至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審核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
及計算方法一致。
	
	
2.每股(虧損)盈利
	
每股基本(虧損)盈利乃按下列資料計算: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零六年      二零零五年
	
	
	
就計算每股基本
  (虧損)盈利而言股東應佔
  (虧損)溢利淨額            (1,661,000)港元     162,000港元
                              =============   =============
	
股份數目:
就計算每股基本(虧損)盈利而言之
  加權平均普通股數目           346,225,000      346,225,000
                              =============   =============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每股攤薄虧損並無呈列,原因是購股權及認股權證之
潛在普通股有反攤薄影響。
	
由於購股權及認股權證之行使價較股份市價高,故此並無呈列二零零五年
同期之每股攤薄盈利。